燕鷗繁殖期 保護區禁遊憩、漁業行為

     【本報訊】燕鷗繁殖為4至9月期間,請勿進入及靠近燕鷗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縣府產發處呼籲配合於離岸100公尺外進行遊憩及漁業行為,避免驚嚇鳥類,請相關單位協助公告周知相關規定及罰則,共同維護地區珍貴生態資源。

    馬祖燕鷗保護區包含東引鄉雙子礁、北竿鄉白廟、中島、鐵尖嶼、三連嶼、莒光鄉蛇島、南竿鄉進嶼及瀏泉礁等8個無人島礁。產發處表示,經專家學者調查,正在孵卵的燕鷗遭驚飛後,高溫使卵蛋損壞且無法孵化,將嚴重影響保護區內鳥類繁殖行為。對於保護區禁止事項如下:

 一、全年禁止進入核心區,嚴禁民眾攀爬或進入路域地,但為學術研究或自然教育目的者不在此限,惟需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始得為之。

 二、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燕鷗繁殖季節期間,禁止進入緩衝區進行漁業、遊憩等行為。

 三、禁止獵捕、宰殺、騷擾、虐待野生動物及撿拾、破壞鳥蛋、鳴喇叭、餵食等干擾行為。

 四、以上經查違者依野生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五、此期間若需於燕鷗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離岸100公尺)使用空拍機拍攝,請依空拍機相關規定申請,經許可後再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