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SBIR計畫~最高補助100萬元

    【本報訊】為培養縣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能力與產業競爭力,帶動縣內產業發展升級,縣府產發處積極推廣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以提升本地中小企業產業競爭力。108年度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報名及收件日期至15日止(以郵戳為憑),敬請把握受理時間。

   只要符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且負責人為馬祖籍本縣公司行號企業皆可提出申請,計畫補助上限為新台幣100萬元整,歡迎縣內公司行號或有志創業青年報名申請,地區青年優先受理。相關申請資料請洽產發處索取,相關疑問請電洽22975分機152,陳先生。

 所提計畫內容應具有創新技術或創新服務特質。

 一、創新技術是指與技術相關創新應用與創新研發,創新應用以補助申請者所提計畫技術應用,具有創新性或提高本身技術水準,達到技術升級,並有明顯效益者。創新研發申請者所提計畫技術或產品指標,應具有創新性或能提高國內產業技術水準,且須符合下列項目之一:

 1、具有產業效益創新構想與技術,包含理論分析與模擬、設計、研發及應用等。

 2、所提計畫範圍應屬經濟部業務職掌範圍技術產業。

 3、符合節約資源與能源及增進環保與工業安全,有助於促進產業永續發展或綠色清潔生產概念新技術或產品。

 二、創新服務是指有助於產業發展或具示範性知識創造、流通及加值等核心知識服務平台、系統、模式等建立。以需求為導向,透過科技整合與創新運用,驅動創新經營模式與新興服務業興起,或透過服務創新,創新產業價值活動。如:

 1、與產業技術發展相關觀光旅遊服務、食品加工、酒類研發、文化創意、產業技術預測、產業資訊分析、創業育成、智慧財產權包裝、加值、鑑價、仲介及交易平台、系統、模式等建立,或其他經濟部認定計畫範圍。

 2、結合多家技術研發或研發服務公司進行服務業技術創新、系統創新與新興服務系統整體解決方案開發。

 3、由1家公司提供新興服務系統整體解決方案開發。

 三、地區特色藥用植物、老酒及高粱酒相關、農漁產品、文創產品及其他具特色地方產業等項目亦列為優先受理計畫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