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交旅局辦理國家考試導遊人員訓練補助,獎勵金以支應參加職前訓練費用及台馬交通為主,申請至10月31日,以郵戳為憑。申請人經審查委員會審查資格通過後,將於11月12日前個別通知合格者,備妥領據後擇期發放。相關疑問請電洽(02)22542180分機30,王小姐、傳真(02)22542133或電郵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申請人資格須為民國107年1月1日前設籍連江縣居民,並在籍滿6個月(含)以上者,且為民國106年與107年通過領隊、導遊人員國家考試及格者。申請應具備4項文件,缺一不可,設籍連江縣的身分證明文件、106年或107年領隊、導遊人員國家考試及格證影本、參加107年職前訓練結業證書影本、本人匯款帳戶影本。
將資料以掛號信寄至新北市板橋區大同街2號11樓,連江縣導遊人員獎勵資格審查委員會收。107年度獎勵金總金額新台幣15萬元,合格的申請人若是超過15人,則按申請人數平均分配,合格申請人若未達15人以上時,每人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