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落實國民參與審判制度,連江地方法院即起受理國民法官申請,有意願且符合資格的民眾可於4月30日之前上地院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後郵寄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預定將從報名者中抽選出8位國民法官。另將於6月中舉辦模擬審判,國民法官可按到庭日數領取日費及旅費;有相關疑問可來電地院洽詢,電話:22477轉203、207。
依據《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國民法官是從年滿23歲的國民中隨機抽選產生,可以審查「最輕本刑七年以上徒刑」的罪,以及「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的罪。國民法官為「依本法選任,參與審判、中間討論及終局評議之人」;進行國民參與審判的案件,由法官三人,加上國民法官六人組成「國民參與審判法庭」,共同進行審判,庭長為審判長。
能讓國民法官加入的案件,除了「少年刑事案件」及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外,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而且由地方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包括所犯「為最輕本刑為有期徒刑7年以上」的罪,以及「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
案件進入國民參與審判法庭的有罪認定,必須要九名法官(三名法官+六名國民法官)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並規定若沒有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時,應該無罪判決或做出對被告有利的認定。法官與國民法官可以一起決定被告有罪或無罪,有罪者該判多重。
不過,國民法官是從一般國民中選任產生,不宜給予過多、過重的負擔,因此當案件情節繁雜,或需高度專業知識,需要長久時日才能完成審判的,就不宜進行國民參與審判;我國國民有依此法規定擔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權利及義務。
地院指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也在呈現多元價值,在隨機抽選的情形下,廣納各界意見,判決結果也會附判決理由,大家一起監督、結果可受公評;被挑選當上國民法官的國民,有公假、日旅費,參與者的個人身分絕對保密。為了要能在司法審判中彰顯國民意識,草案選定了民眾最關心,也是最能反應國民法感情的重大刑事案件做為審判的對象,廣納各界意見,為了能夠讓社會各界的聲音都儘可能進來。
民眾關心的福利部分,參與模擬法庭活動之國民(包含參審員及參加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影子團之國民)及候選參審員之日費500元、參審員或儲備參審員出席費每日2000元,評論員之出席費每日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