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魚經馬祖中轉輸台~國貿局准自大陸進口

 【本報訊】大陸養殖黃魚經由馬祖中轉輸台,經濟部國貿局表示,依輸出入貨品分類表輸出入規定,黃魚准自大陸進口台灣,也可經馬祖中轉輸台。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馬祖商港(福澳港、白沙港)冷藏、冷凍設備不足,業者應自行擔負品質控管之責。

 大陸黃魚經由馬祖中轉輸台案,立委陳雪生、縣長劉增應、議長張永江與陸委會、經濟部國貿局、財政部關務署等單位8日上午在立院陳雪生國會辦公室召開中國大陸養殖黃魚中轉入台協商會議,針對業者向陳雪生及縣府反映,希望協調相關單位明確表示大陸黃魚中轉輸台可行性,釐清相關權責。

 國貿局表示,依輸出入貨品分類表輸出入規定,黃魚准自大陸進口台灣,故亦可經馬祖中轉輸台。財政部關務署亦表示將配合國貿局依相關規定,協助業者辦理黃魚中轉事宜,惟馬祖商港(福澳港、白沙港)冷藏、冷凍設備不足,業者應自行擔負品質控管之責。

 立委陳雪生、縣長劉增應、議長張永江也向與會單位表示,因應海西特區開發,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18條之1條文草案-離島經濟示範區已提案修法,希望中央相關部門能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