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甄選學生獎勵就讀醫療相關學系

       【本報訊】金門縣政府為充足醫事人力,提昇醫療品質,獎勵自行考上國內醫療相關學系學生,於畢業後完成訓練,在金門縣政府所屬醫療機構、衛生局或金門縣公立醫院服務,於民國102年訂定「金門縣就讀醫療相關學系學生獎勵及服務管理要點」,迄今已培育25名醫事人員。114學年度依地區需求預計甄選護理學系(科)10名、藥學系1名、醫學影像暨放射學系2名、物理治療學系1名、呼吸治療學系1名,共15名。

      金門縣 衛生局表示,本次申請資格如下:

  一、申請時年齡三十歲以下且為在學之學生,不限年級(該學制修業年數,惟不含延修者),114學年度將就讀該學(科)系一年級者或升二~六年級者。

  二、申請護理學系(科)者:已接獲大學﹝含科技大學(四技、二技)﹞(以下同)或五年制專科學校(五專)個人入學錄取通知單或已就讀之學生。

  三、申請護理學系(科)以外學系者:已接獲大學上述醫療相關學系學校個人入學錄取通知單或已就讀之學生。報名期間為1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4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本次甄選簡章、報名表及師長推薦信等,請有意願報名者逕上金門縣衛生局網站公告(https://gov.tw/98p)項下瀏覽參考。相關要點規定,請逕至金門縣衛生局網站\業務專區\醫事業務\公費醫療人員培育\金門縣就讀醫療相關學系學生獎勵及服務管理要點(https://gov.tw/4Ni)項下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