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原登錄為金門縣歷史建築的「後浦林斐章派下大宅」,業經金門縣政府於112年5月31日公告指定為縣定古蹟。
「後浦林斐章派下大宅」位址或地址:金門縣金城鎮珠浦北路12巷2號。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地號:(一)古蹟本體:二落大厝、左突規、左護龍、右庭院、牆規樓及前埕。(二)定著土地範圍:金門縣金城鎮城北段253地號,土地面積:472.58平方公尺。
林斐章為後浦三林之一
林斐章,字煥文、曼生,生於清乾隆25年(1760),卒於清道光18年(1838)。〈浯江林氏家錄序〉中記載,清初之際,其先祖林紹宣自福建永春因避難遷至金門,居於後浦西門,後代以務農為生。傳至六世林斐章為商賈,聲望良好,曾捐得例貢生之銜,為當代地方鄉賢。地方人士稱其家族為「後浦三林」或「北門三林」。
《金門志》〈卷九人物列傳〉中以〈義行〉篇記載林斐章「富而好義,年施棺木無算。嘗獨力捐建奎閣,費千金。治家嚴肅有法。」依據清代碑誌〈築堤修塚記〉所述,後浦濱海之地昔為義塚,因長期受海水侵蝕嚴重損壞,而使枯骨暴露。鄉衿仕紳故於嘉慶11年(1806)倡議修壙,並築石堤五十餘丈,以安無主孤魂,捐題名錄中記林斐章曾捐金四員,可見其仁心義舉。
清道光16年(1836),林斐章獨資捐銀千圓,於後浦塗山頭創建奎閣,以專祠奉祀魁星爺,道光十八年(1838)時,同安縣金門分縣丞汪均遂題立「振起斯文」匾,置於林斐章宅大廳門額。奎閣為供文人士子求取科舉功名所建,以祈文人蔚起,振興金門文風,至今仍為金門重要的文教建築,且於民國74年指定為古蹟。
林氏家譜中記載,林斐章經商有成後興建宅第。清同治3年(1864)林可遠所撰之〈浯江林氏家錄序〉記載:「煥文公起經紀頗饒,家聲克振,用建祀業輪祭。」民國8年(1919)林廷祥修譜時又記:「曾祖煥文公以商業起家,於是建宅第,而大門閭廣,治產業為子孫輪值。」興建宅第除供族裔安居,亦用以祭祀林氏開浯始祖林世惠,供子孫作為追本溯源之場所。建築興建年份目前尚無史料記載,若為林斐章在世期間(1760至1838年)所建,則落成於清代中葉。清同治12年(1873)至光緒29年(1903)間,宅第曾經歷一次重修。宅第由林斐章後人世代定居,隨清末民初金門人出洋之浪潮,林氏家族至南洋謀生者眾,故民國以後,以林鈞祿家族為主要居住使用者。民國50、60年代以來,曾數次修繕屋面及牆體,但無大幅修繕、改建情形,使整體建築構造仍大致維持清代原物及風貌。
門樓置正氣中華報招牌
民國38年後,前廳曾遭國軍進駐使用;左前房曾供正氣中華報記者借住,並設印刷機臺於宅第前方,且於外部門樓上設置「正氣中華報」之招牌字樣。
宅第除作為林氏先祖的家祠外,亦曾供作祭祀公業使用,祀奉林氏太始祖比干。每年農曆四月初四舉行祭祖大典,金門、烈嶼各地、各支系的林氏族人齊聚一堂,於林斐章大宅內祭祖、食頭,直至民國82年新建之金門林氏家廟奠安後,才轉移至新家廟祭祖。
「後浦林斐章派下大宅」經公告指定為縣定古蹟,評定基準: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3.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作工具有高度藝術價值
指定理由: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本宅第與金門重要歷史人物林斐章有關。林斐章以商賈起家,富而好義,治家嚴肅有法,於清道光年間獨資捐建奎閣,引領金門文風。自清代中葉至民國初年,其家族為後浦地區仕紳鄉賢、華僑領袖,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對地方貢獻頗多。此外,該宅邸曾為林氏宗族祭祖場所,見證林氏家族及金門發展史,具高度歷史價值。建築整體形制及裝飾多保有原貌且作工精細,如拼花磚組砌、刻灰壁面、格扇木雕、石雕、泥塑等細節處理均屬特殊,具高度藝術價值。
建築具體展現地域美學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建築工法精緻優美,且維持19世紀中後期原貌,表現出清代金門民居之特色。其空間格局完整,以非中軸式的入口牆規樓、庭院、過廊式西廳相互串聯,以及護龍、突規併合構成,形成院落結合的空間形態,反應出因應後浦街區宅邸基地與周邊有限空間之建築作法,附屬建築也為地域美學的具體展現,呈現因地制宜之營造技術特色。
右櫸頭設敞廳獨具特色
3.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因前埕侷促,另設非中軸式之牆規樓為主要出入口,並將右櫸頭設為敞廳,與金門本地民居有所別而獨具特色,具稀少性;左、右房規壁採用附壁穿鬪式屋架,在建築形制上亦少見,不易再現。
縣定古蹟「後浦林斐章派下大宅」,現無人居住,僅為祭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