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門縣政府民政處發佈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將於六月十二日(星期二)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止,過海到烈嶼鄉戶政事務所受理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之申請、補、換發業務(均不含速件之申請),屆時護照將統一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領取,並以快捷方式代送到府(收件地區以臺灣及各離島為限)。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金門「行動領務」服務內容有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之申請、補、換發業務(均不含速件之申請),作業時程:(1)、申請新照及換發之一般性案件,將於六月二十日寄發。(2)、護照遺失申請補發案件,將於六月二十一日寄發。(3)、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案件,將於六月十五日寄發。屆時護照將統一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領取,並以快捷方式代送到府(收件地區以臺灣及各離島為限)。
金門「行動領務」服務護照規費為每本新臺幣一千三百元,但十四歲者、男子年滿十四歲之日起至免除兵役義務前,因尚未服役致護照效期縮減者,每本收費新臺幣九百元。除以上應繳規費外,申請人須另繳交由郵局寄送新照之快捷費用,該筆費用將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收費標準辦理。
另,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之申請為免費之服務,惟仍須繳交由郵局寄送護照之快捷費用,具役男身分之申請人須於返國後始得申換護照,未入境者不得委由代理人代為申辦。申請護照應備文件請詳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普通護照說明書(金門行動領務專用)、七十一至九十一年次男子及國軍人員申請護照說明書(金門行動領務專用)、遺失未逾效期護照補發申請及護照污損換發說明書、申請護照各項加簽或修正及加頁說明書(金門行動領務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