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文化獎公開甄選~歡迎自薦或推薦

  【本報訊】第三屆「金門文化獎」公開甄選,即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歡迎各界推薦合適人選。「金門文化獎」以金門籍、年滿七十歲以上,長期從事文化藝術活動,有傑出事蹟且對家鄉有貢獻者為獎勵對象。得獎者頒給文化獎章及證書,每人並頒發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文化局歡迎大家一起來推薦,詳細辦法請上文化局網站http//:www.kmccc.edu.tw/下載。

  文化局長呂坤和指出,金門一再強調「文化立縣」,我們有一千七百年的歷史,不僅古蹟多,傳統建築多,更有深遠的文化精髓,需要我們大家去重視,設立文化獎的目的就是要表揚這些長期對金門文化有貢獻的傑出文化人,喚起大家對他們的尊重,也是對傳統文化的重視,進而起風行草偃之效。

  呂坤和表示,台灣很多縣市像台北市、台南市、宜蘭縣等,也都設有文化獎,他上任以後就有意針對地區長年推動文化維護及發揚工作的文化人給予表揚,第一屆「金門文化獎」單獨頒給版畫大師李錫奇,以表揚李大師「遊藝一甲子,揮灑六十年」,堪稱藝壇翹楚,金門之光。去年第二屆決定公開甄選,並選出南管藝師洪天映、石刻張再興、土木作脊莊西勢、大木技藝翁水千及島鄉文學作家陳長慶等五位,並選在去年五月四日文藝節由縣長陳福海公開表揚。

  今年第三屆文化獎即日開始接受報名,歡迎符合資格者,向文化局自薦或他薦,文化局將請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甄選小組,辦理受獎人之遴選及評議工作。

  文化局訂定「金門文化獎頒給實施要點」內容如下:

   第一點:為獎勵縣籍卓越藝術成就且持續創作或展演之傑出文化工作者,表揚其對金門有卓越貢獻之人士,特制定本要點。

  第二點:凡對於文化之維護與發揚,具有特殊貢獻者,得頒給文化獎章(以下簡稱本獎章)。本獎章以金門籍、年滿七十歲以上,長期從事文化藝術活動,有傑出事蹟且對家鄉有貢獻者。

  第三點:本獎章之請頒採遴選方式,每年舉辦一次,由文化局組成甄選小組,辦理受獎人之遴選及評議工作,受獎名額以一至五人為原則,審查通過後,報請公開表揚之。

  第四點:得獎人頒給文化獎章,應附發證書,每人頒發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