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海漂物~金門縣長陳福海盼物歸原主

 【本報訊】金門縣每年投入大量人力及經費進行打撈及清理約計五百公噸的大陸海漂物。縣長陳福海昨日上午召集海關、航港局、縣府參議翁自保、環保局副局長楊建立、科長黃杏玲、港務處長張瑞心等人,就金門縣「海漂物」返回大陸處理議題,進行研商。

 經與會研商討論後達成共識,將對接大陸福建省相關單位,儘快就熱塑膠性廢塑料(非醫療廢棄物)以廢棄物走海關報關程序,以小三通貨船由環保局評估統一招標,第一趟來突破大陸海漂物「物歸原主」的目標。第二趟再就大膽島「海漂物」做處理。後續形成處理大陸海漂物返運大陸機制。

 縣長陳福海也指示參議翁自保與海關研究,就金門牛肉品質一級棒,能出口到大陸銷售在法令、檢疫等相關層面做了解,來尋求突破。亦即金廈便利互相採認機制的推動。

 陳縣長昨日上午十時許邀集參議翁自保、高雄海關、航港局、港務處及環保局召開海漂物返運大陸研商會議,請各單位就轄管範圍對海漂物返運大陸案提出具體可行建議,會議中達成初步共識,並由環保局於8月2日前提出專案計畫,再與陸方進一步研討執行方式,以重啟兩岸環保合作之路。

 陳縣長自上任以來積極推動金門縣海漂垃圾運大陸處理案,104年起多次帶隊親赴大陸交流溝通,並提請中央納入兩岸環境保護協議,惟近來因兩岸情勢關係導致兩岸相關交流會議幾乎停擺,中央並以涉及國際公約、我國及中國大陸相關規定等因素不予同意,至此海漂垃圾運陸處理案似乎步入死棋。

 陳縣長為解決此一難題,乃換位思考,重新出發,表示金門海岸隨處可見明顯標示簡體字之漂流物,確可認定係由大陸漂流而來,而將來自大陸之漂流物返送大陸處理應屬「物歸原主」,無涉廢棄物輸出處理,由此角度切入由縣府參議翁自保率相關單位前往大陸協調,獲陸方初步同意,後續將持續洽談可行之合作方式,建立海漂物返運大陸執行模式,開創兩岸環保合作的新里程碑。

 陳縣長表示,兩岸關係現階段處在敏感時刻,處理「海漂物」議題更要有智慧來梳理。環保局應將大陸的海漂物找一處地方集中,不要和本地「生活垃圾」混雜在一起。而初步可以解決的以單純化先來做並做突破。

 而針對金門縣「海漂物」返回大陸處理議題,金門縣環保局指出,金門縣位於福建省東南方的九龍江口,廈門港灣外,每年約有五百公噸來自大陸的海漂物,隨著海流和風向漂至金門海岸,嚴重影響金門海岸環境,尤其大雨或颱風後更為嚴重,不僅破壞海岸環境整潔及景觀,更影響海洋生態與水體水質。

 環保局指出,金門縣每年皆投入大量人力及經費進行打撈及清理約計五百公噸的大陸海漂物,且金門目前無海漂物之在地處理設施,更造成處理之困擾。而目前僅能將清理之「海漂物」混雜在「生活垃圾」中,以海運至三百公里遠之高雄焚化廠處理,每公噸垃圾運輸及處理成本超過新台幣五千元,本縣每年於海漂物之清除、轉運及處理費用約需新台幣一千萬元,且高雄市已停收本縣垃圾,並已引發垃圾處理危機問題。

 環保局指出,有鑑於金門與大陸近在咫尺,大陸地區設有完善之垃圾焚化處理設施,為有效清除處理遺漏且漂浮於金廈海域之「海漂物」,擬金門縣代為打撈清理,再由大陸派遣海上打撈船或船舶,比照「港泰台州」號處理模式進入金門海域或其他返回方式「帶回」漏網之魚的「海漂物」,本方案已於106年7月12日至13日由參議翁自保率相關單位前往大陸福州協調,初步獲得陸方口頭同意以專船不定期方式帶回「海漂物」。

 環保局並指出,本案初步構想將清理之「海漂物」依性質先進行分類,分為竹木類、資源物、保麗龍及其餘海漂物等三類,其中竹木類可以腐化優先在地處理,資源物由地區資源回收商進行回收,其餘海漂物性質較雜暫置掩埋場;保麗龍目前量體較多且為資源回收物,故將優先打包返回大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