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基隆市生育獎勵金加碼至三萬,將於今(114)年5月1日起正式上路。為給予迎接新生命的家庭更多支持與祝福,鼓勵市民生育,基隆市將生育獎勵金金額提高為新台幣三萬元。此外更放寬申請條件、擴大適用範圍。
基於現今北北基桃已為共同生活圈,此次也調整申請條件,新生兒父或母一方設籍於基隆市,且併計設籍於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或基隆市滿10個月以上,即符合請領資格。
在新生兒於基隆市辦妥出生登記後,其出生之次日起60日內,新生兒之母備妥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新生兒之母存摺影本,即可向基隆市任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生育獎勵金」。
另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辦理結婚登記者,配偶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並經法院裁定認可收養,該養父或養母視為新生兒之父或母。其他詳細資訊可查詢民政處網站(https://www.klcg.gov.tw/tw/civil),或洽基隆市各戶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