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宜蘭縣食品抽驗結果符合規定

  【本報訊】清明五日連假即將到來,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派員至批發量販店、超市賣場及食品製造業場域,進行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計71件,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相關資訊已公布於衛生局網站食品檢驗專區。

  衛生局表示,本次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品項,包含米食及麵食製品、黃豆及其加工製品、脫水或醃漬果實、糕粿糬類製品及烘焙食品等,檢驗項目為食品添加物(防腐劑、殺菌劑、漂白劑、甜味劑、著色劑)等,檢驗結果均未發現有超標或違法使用添加物等情形。

  衛生局局長徐迺維提醒民眾,清明時節氣候潮濕多變化,祭祀食品應妥善貯存,並趁新鮮即早食用完畢。清明連假出遊時,應記得於用餐前後勤洗手,注意飲食衛生及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原則:「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不要」飲用山泉水、「不要」食用不明的動植物。

  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日撥打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9332779,或洽衛生局政風室廉政食安專線:03-9322634分機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