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宜蘭縣政府於縣務會議中由余副縣長聯興親自頒獎表揚當選107年宜蘭縣政府廉能事蹟人員。本次獲獎人員分別為警察局大隱派出所警員邱忠勝、警員陳維德、社會處社會救助科臨時人員陳沁伶、臨時人員許芮甄,以及消防局第一大隊大同分隊隊員陳俊誠等5人,分別獲頒獎狀乙幀,獎金二千元。
縣府為鼓勵員工見賢思齊、廉潔自持,成為優良政風楷模,依據「宜蘭縣政府廉能事蹟實施要點」辦理優良廉能事蹟人員選拔,每年都由各機關推薦具有特殊廉能事蹟足為公務人員表率的同仁參與實踐端正政風績優人員選拔活動,經提報縣府政風處及廉政會報審議通過後,公開予以頒獎表揚。
本次獲獎人員受表揚事蹟分別是拒收餽贈、檢舉不法、協助民眾解決困難,均符合縣府廉能事蹟實施要點規定,並有助推動事務更加透明與效能,足為同仁表率,希望透過本次表揚活動,為縣府建立標竿學習典範,鼓勵同仁以廉潔楷模人員為學習對象,持續推動廉能工作,共同型塑優質公務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