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宜蘭縣十三股大排長期水質不佳,連帶影響下游得子口溪水質,環境保護局鎖定大排附近養豬場,日前至壯圍鄉林國楨養豬場稽查,當場查獲業者於廢水池底部挖洞以暗管方式繞流排放未經處理之豬糞尿廢水至大排,該局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裁罰業者36萬元罰鍰,並命其停工,後續將查處違規情節移送農業處依畜牧法予以處分。
環保局表示,違法排放的暗管係來自該場場內原廢水槽,將槽內未經處理過的豬糞尿廢水逕自透過槽內底部暗管繞流排放至場外,污染十三股大排及下游之得子口溪,已明顯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繞流排放」之規定,依「罰鍰額度裁罰準則」核算後,將裁罰36萬元罰鍰;另該場繞流排放之廢污水為未經處理過之廢污水,屬情節重大之違規,後續環保局除將依法命該場停工,亦會將該查處違規情節移送農業處依畜牧法予以處分。
環保局再次提醒畜牧業者,應妥善處理場內廢污水,切勿心存僥倖繞流排放而違反法令規定,一旦查獲將令停工,並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最高處罰鍰新台幣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