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落實陽光法案~確立公職人員清廉

  【本報訊】每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公職人員定期申報財產期間,為踐行行政院中央廉政委員會第19次委員會會議決議,秉持廉政愛護、防護及保護三面向,輔導申報義務人如期正確完成申報並達成零裁罰的目標,宜蘭縣政府政風處特規劃辦理2場次「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暨利益衝突迴避法宣導說明會」,各場次時間、地點如下:

  第1場次:107年 9月14日上午9時30分,文化局2樓演講廳。第2場次:107 年9月14日下午2時,文化局2樓演講廳。

       宣導對象為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宜蘭縣選舉委員會、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應申報財產的公職人員,安排宣講的課程內容包含「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希冀透過此次宣導,增進公務同仁對財產申報及利益衝突迴避程序的認識與瞭解,確立公職人員清廉作為、防止不當利益輸送,落實陽光法令,有效達到課責透明,共同營造廉潔與效率的優質縣政府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