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行政院提出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以四不變保障勞工權益:正常工時不變、周休二日原則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加班計算費率不變;及四彈性提供勞工工作彈性:加班彈性、排班彈性、輪班間隔彈性、特休假運用彈性等,宜蘭縣政府身為地方第一線勞動行政機關,未來俟立法院正式修正定案,將站在兼顧保障勞動權益與工作彈性的立場,持續透過輔導與檢查機制,督促企業遵守勞動法令。由於部分彈性措施需透過勞資協商,因此勞工處呼籲事業單位應依法建立勞資協商平台,透過平台讓勞資雙方誠信溝通,以維護勞工權益,由於放寬加班時數上限、輪班間隔時間縮減、例假日調整等措施,僱用三十人以上事業單位應先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因此未來在勞動檢查及輔導過程中,將督促事業單位事先備查才可實行彈性措施。
因宜蘭縣企業型態多屬中小事業單位,部分行業淡旺季人力需求懸殊,企業在人力運用上確實有窒礙難行之處,勞工處希冀透過本次修正法案,一方面解決轄內企業人力問題,促進經濟產業發展,一方面輔導企業與勞工召開勞資會議、建立平台溝通對話,降低雙方歧見,勞資才能共創雙贏,真正平衡勞工的工作與休息。
為使事業單位了解法令修正內容,勞工處本於輔導沒有期限之精神,將積極與相關工、商業、職業團體合作辦理勞動法令宣導會,以「宣導、輔導、檢查和協助改善」等四大措施,搭配個別診斷、客製化等服務,讓勞動權益保障確切落實,並期許作為勞資和諧的橋樑,督促事業單位兼顧產業發展與勞工權益,創造最大福祉,維護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