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淘汰老舊機車要快!為配合行政院環保署加速推廣淘汰96年6月30日(含)前之1-4期老舊高污染機車政策執行,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規劃獎勵補助方式鼓勵民眾汰舊換新96年6月30日(含)前之1-4期老舊機車,逐年減少本縣高污染車輛所產生之空氣污染,提升本縣空氣品質。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饒忠局長表示,現行各項補助金額及補助換購電動二輪車對民眾吸引力相對有限,造成各縣市推廣效益不彰,除上述補助方案外,為吸引本縣老舊高污染車輛汰舊換新,提出換購符合最新環保期別之車輛,故訂定「109年度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注意事項」,於109年1月3日公布日起實施,針對「淘汰96年6月30日(含)前之1-4月老舊機車換購六期以上燃油機車」進行加碼補助,每輛加碼補助金額1萬元整,共計補助560輛,額滿為止,歡迎花蓮鄉親多加利用。
截至109年2月11日止,「淘汰96年6月30日(含)前之1-4期老舊機車換購六期以上燃油機車」的560個補助名額尚有約80個名額,有意願於今年更換老舊機車的民眾動作要快哦,凡符合資格的老舊機車車籍須設籍花蓮縣滿一年(含)以上且申請人須為車籍資料登載之車主,且須為民國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皆可申請補助,歡迎來電03-8239935或03-8237575轉分機303 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