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藉由攝影來紀錄「好運稻來客城田野藝術季」花絮,讓民眾感受稻作與社區在地創生的互動之美,鼓勵大家共同參與新形態在地文化活動。
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主辦單位:花蓮地區玉溪地區農會。
一、參賽辦法
■參賽資格:愛好攝影海內外朋友皆歡迎參加。
■參賽分組:本攝影比賽分為景組及人像組。
■拍攝器材:不限攝影器材皆可,空拍機、手機、數位相機、單眼攝影等。
■拍攝時間:民國109年1月18日00:00起(好運稻來客城田野藝術季開幕活動當天),至109年2月7日24:00截止。
■拍攝地點:花蓮縣玉里鎮客城鐵橋旁,「好運稻來客城田野藝術季」活動場域;981台灣花蓮縣玉里鎮仁愛路一段294號周邊(30號省道與興農路交會處)。
■拍攝主題:以「好運稻來客城田野藝術季」稻草藝術作品場域、藝術品、活動進行、參加人員為主要拍攝對象。
■攝影內容:分風景組及人像組,兩組畫面皆需帶到民國109年「好運稻來客城田野藝術季」稻草藝術作品。
■報名方式:採本表單報名,報名前請詳閱表單記載之相關注意事項,一旦傳送檔案、報名完成視同承認本規則之各項規定。
二、參賽規則:
■有效像素須高於1,000萬,不得插點擴檔,並請保留EXIF中繼資料(相機資訊)。
■相片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色階,需同時提供RAW及JPG檔。
■不得抄襲、拷貝、重製、裝裱、加色、重曝、疊片、格放、變造、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嚴禁盜用他人圖片,一經發現即喪失參賽資格。
■報名張數不限,單一主題連拍(組照)不收。
三、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共籌組評審小組,禮聘致力推動社區發展在地人士、攝影專業人士及企劃人員共3位組成,以客觀、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負責參賽作品之評選,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結果不得異議,比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
■109年2月8-14日間,由評審小組於玉溪地區農會評選出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佳作獎及入選獎作品共計40名(評審人員及評選時間、地點將於2/4之前公布於玉溪地區農會網站及愛稻鎮玉溪地區農會臉書粉絲專頁)。
■得獎作品將於109年2月14日登載於玉溪地區農會網站及愛稻鎮玉溪地區農會臉書粉絲專頁,並由工作人員直接連絡獲獎者寄送獎金獎狀及獎品。
■玉溪地區農會網站:https://reurl.cc/L1xO03
■愛稻鎮玉溪地區農會臉書粉絲專頁:https://reurl.cc/albY53
四、獎勵辦法:
風景組
金牌獎1名 獎金3,500元、獎狀乙張。
銀牌獎1名 獎金2,500元、獎狀乙張。
銅牌獎1名 獎金1,500 元、獎狀乙張。
入選獎7名 獎狀乙張、玉溪地區農會好禮乙份。
人像組
金牌獎1名 獎金3,500元、獎狀乙張。
銀牌獎1名 獎金2,500元、獎狀乙張。
銅牌獎1名 獎金1,500 元、獎狀乙張。
入選獎7名 獎狀乙張、玉溪地區農會好禮乙份。
五、活動細則: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未經其它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本簡章規定,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資格、不予評審,並且由參賽者自負侵權之責。
■參賽作品涉及爭議或侵權違法導致損害第三人及主辦單位時,由參賽者負責舉證並負法律賠償責任。
■如已獲獎作品經查違反本活動規定辦法,需無條件放棄法律抗辯權利並歸還奬金獎狀;本次活動該獎項不再遞補。
■主辦單位擁有全部參賽作品的使用權,該使用權可延續至參賽作品上傳後的無限期且不可撤回。主辦單位可以在全球範圍內使用參賽作品宣傳推廣,不再另付報酬。
■凡報名本攝影活動者,視為同意本簡章相關規定,主辦單位對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力。
■各獎項獎金依政府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社會善良風俗需要適時修正。
六、報名方式:
1. 填寫本Google表單下方參賽資料
2. 下載著作權同意書填妥各項資料 https://reurl.cc/Na87ze
3. 拍照或掃描著作權同意書+參賽作品Email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參賽者須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7日24:00前完成表單填寫並Email傳送檔案。
■若Google表單未填寫、著作權同意書未回傳,或各項資訊填寫不完整、檔案傳送未成功等造成報名失敗,則不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