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召開長期照顧服務推動現況說明會

     本報訊】花蓮縣議會民政小組及保安小組議員長期關注花蓮縣長期照顧服務議題,為使議員了解縣府長照推動情形,花蓮縣政府副秘書長兼社會處長張逸華日前召集社會處社會福利科、社會行政科、原住民行政處及衛生局舉辦說明會,並邀請張懷文、楊華美、簡智隆、張美慧、徐雪玉、李正文等縣議員及劉嘉泰秘書與會,說明花蓮縣長期照顧服務推動現況,包括長照1.0與 長照2.0差異、花蓮縣長照服務社政與衛政分工、歷年長照服務預算、長發基金人力配置、長照服務流程、給付及支付標準等。

        社會處說明,截至1087月,花蓮縣總人口326,813人,老年人口數為53,267人,佔全縣人口16.29%,較全國平均值高出2.29%,已邁入高齡社會,另有6個鄉鎮市老年人口比例超過20%,亦屬超高齡社區;推估整體長照需求人口為108年約17,080人、109年約17,346人。為因應人口老化、服務縣民,花蓮縣政府積極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經費,108年長期照顧服務經費預算為55,405萬元,109年預計將達105,311萬元。


        花蓮縣民有長照服務需求時可撥打1966專線,由花蓮縣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各鄉鎮市衛生所長照分站的照顧專員評估失能等級及核定服務項目,並由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A級單位擬定照顧計畫,由B級單位提供所需的照顧服務(如居家服務、日間照顧中心、家庭托顧、交通接送、送餐、輔具及老人公費安置等相關服務)


        另配合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政策推動,由社會處輔導6個醫事C巷弄長照站、49社區關懷據點加值C級巷弄長照站、30個社區關懷據點以及原住民行政處65個文化健康站,提供社會參與、健康促進、共餐、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等服務,期待透過跨局處共同合作,整合服務資源,使花蓮縣長者接受社區化及在地化照顧服務。


        議員表示,長照2.0推動後,長照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林立,在市場競合中,主管機關應避免各服務提供單位惡性競爭,導致劣幣驅逐良幣,最後影響服務使用者的權益,應有評鑑或相關退場機制。另呼應地方創生,可培植地方或部落的在地長照機構提供服務,由文化、語言、族群相近的服務提供者提供服務,抑或輔導現有長照機構多聘任地方或部落的服務提供者,促進地方或部落青年回鄉及產業發展。另外議員也建議,為避免社政與衛政橫向聯繫不夠,請縣府考慮將長照業務整併成一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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