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第三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聽證會

  【本報訊】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規定,縣府積極執行花蓮縣第二期(105-108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並研擬108年下半年度報行政院之本縣第三期(109-112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新興計畫,因涉相關機關、產業及民眾權益重大事項,為讓相關利害關係人能充分表達意見及提出佐證資料,訂於108年5月18日(星期六)下午2時整假本府大禮堂召開聽證會。

  本案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等內涵,研擬具花蓮縣自然、文化及產業等地方自明性,並期有效整合中央、地方與民間各資源,達到「均發展、重質量、添亮點」之整體規劃願景,具體落實花東地區發展條例之立法意旨及永續發展等目標,歡迎各界關心本縣綜合發展推動或有疑問建言者,事先登記出席聽證會,建立本府與民眾溝通管道。

  縣府期望透過各界的寶貴意見,做為研擬本年度新興計畫之重要參考,聽證會邀集全縣縣民到場關心,踴躍提供建言納入整體規劃之思考。如欲出席聽證會的鄉親,請在108年5月15日下班前將出席人員名單(包括單位名稱、出席者職稱及姓名、連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並註明是否於會中陳述意見等,另如備有陳述意見書面資料者,並請一併傳寄),寄至970 花蓮市府前路17號行政暨研考處研展企劃科收,或電郵至本案聯絡人龍嬿妃小姐(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聯絡電話03-8227171#252,傳真:03-8236370)俾便先行彙整;為使聽證順利進行,當日下午1時30分起開始受理發言登記,請欲發言者務必於會議開始前抵達會場(已先傳寄出席資料者,亦須辦理現場發言登記),俾利排定發言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