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花蓮市公所舉辦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儀式,並頒發原保地所有權、設定地上權及耕作權證明等共計有29筆權狀。市長魏嘉賢恭喜取得權狀的27名原住民族人也感謝土審委員的辛勞。他說,未來將持續協助辦理土地權利回復,讓族人祖先留下來的土地能夠代代傳承下去。
花蓮市107年度原住民保留地政策法令意見交流暨權利回復儀式今天上午在市公所三樓簡報室舉辦,魏市長偕同主任秘書翁美華與原行課長曾雅婷到場向出席的原住民族人致賀,與會包括縣議員笛布斯•顗賚、立委鄭天財、立委谷拉斯花蓮服務處主任陳秀蘭,撒固兒部落頭目徐從等多人;另外花蓮市原保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奴娃旦歐•辜木的、陳天盛、王榮生、林感知、王朝輝、陳秀蓮與林德鳳等也到場。
為加強宣導原住民開發管理辦法、相關土地法令政策等,市公所邀請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保留地管理科長曾梅珍擔任講師,希望透過「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政策法令意見交流暨法令宣導」講座,讓原住民對土地使用價值觀有所改變,進而對土地有效管理及利用。同時也提醒取得設定地上權或設定耕作權的族人絕對不要轉租轉讓,以免觸法而失去權利。
魏市長說,原住民族人自祖先傳承耕地並符合民國七十七年以前便開始耕作使用的規定,歷經提出申請、審核辦理以及他項權利取得後持有五年等手續流程,這些都是花了數十年的歲月才終於取得合法使用土地的權利,在漫長的等待時間裡終於擁有甜美的果實。魏市長感謝土地權利審查委員的辛勞,克盡職責做最詳盡的審查,在法令規定下讓土地合法還給族人,也讓取得權利的族人能更加珍惜祖先蓽路藍縷所開闢的土地。
發放權狀的地段包括石壁段、民意段、民勤段、功學段及民心段。原行課表示,許多原住民族人為了取得土地合法使用權,從民國八十年左右,向政府申請將祖先耕作的土地劃編並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由於牽涉範圍相當廣大,也涉及包括原民會、內政部、國有財產署、縣政府等許多相關部會,且申請人也要出具相關證明與保證,才能夠展開原住民保留地相關申請程序,以致過程繁瑣,且需要耐心等候。
原行課表示,此次頒狀包括5筆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所有權狀有五人取得,13筆設定地上權狀有十二人取得,11筆設定耕作權狀有十人取得。魏市長也強調,市公所未來將持續協助族人辦理土地權利回復,並加速行政流程,以縮短族人在申請期程時所耗費的等待時間,也期望屬於原住民族人的保留地可以代代傳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