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減量~花蓮縣公部門限一次性餐具

  【本報訊】自10月1日起,花蓮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包含軍方和私立學校全面限制攜入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管制物品包含:筷、匙、吸管、刀、叉、碗、盤、碟、杯及購物用塑膠袋,從本縣公部門自身做起,並培育學校學生愛護環境的觀念,為縣民豎立良好的環保典範。

  全球廢棄物污染日漸嚴重,最關鍵的就是垃圾量居高不下,本縣因缺乏廢棄物處理設施,廢棄物係委託外縣市協助處理,然本縣104年垃圾焚化處理費用為每公噸2,417元,106年調漲至每公噸3,782元,年年增加的垃圾處理費用已成為本縣財政負擔;如遇到聯外道路中斷或宜蘭利澤焚化爐歲修,本縣的廢棄物僅能於各掩埋場堆置,造成周邊環境污染及惡臭,故垃圾源頭減量為本縣刻不容緩之推廣及執行之政策。

  於9月30日前於本縣各限制單位加強宣導減量計畫,並於10月1日起公部門(含軍方)及私立學校全面限制攜入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如發現限制單位違規使用或排出限制物品,將以勸導方式要求其改善,期望由公部門及各級學校帶頭做起隨身攜帶環保三寶:環保杯、環保袋及環保餐具,為花蓮縣民豎立良好典範,全縣都能逐步跟隨、響應落實。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代理局長林錦師表示,愛護環境不是只有資源回收而已,應該追本溯源從垃圾減量開始做起;限制使用的環保政策必定會帶來許多不方便,但就是因為方便,已為我們的世界帶來不可逆的傷害。為了我們的環境和我們的下一代,在此呼籲大家培養良好的習慣,隨身攜帶環保三寶:環保杯、環保袋及環保餐具。期盼從好山好水好環境的花蓮開始,以零廢棄訂為花蓮縣的目標,並將此氛圍感染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