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花蓮市長魏嘉賢為營造友善育兒環境,鼓勵花蓮市民生育並減輕子女學前教育經濟負擔,在花蓮市民代表會支持下,市公所九月起實施花蓮市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計畫,該補助方案針對兩歲至未滿四足歲的學齡幼兒,只要設籍花蓮市達半年以上,就讀花蓮縣合法立案幼兒園即可申請,每學期最多補助五千元,該計畫施行後,預計每學期總補助金額達600多萬元,逾1200個家庭將可受惠,詳細辦法請至市公所官網點選「社福花市」平台瀏覽。
市公所表示,花蓮市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計畫的補助對象必須是就讀花蓮縣合法立案幼兒園,且在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兩足歲至未滿四足歲,父親、母親或監護人其中一方及幼兒申請時必須設籍花蓮市且達半年以上。因此若只有小孩戶籍在花蓮市,父、母或監護人任何一方未設籍花蓮市,是不符合申請資格的。
至於受理時間是上學期的九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止,下學期的三月一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止。凡符合資格者請攜帶當學期繳費收據正本、最近一個月內戶籍謄本、申請人的帳戶存摺封面影本至市公所社勞課填寫申請表及領據。
至於符合其他幼童托教補助申請資格者,像是低收入戶兒童托教津貼、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原住民幼童托教補助、特殊境遇家庭兒童托育津貼等,應先向中央、縣府申請相關補助,其餘差額再向花蓮市公所提出申請,惟每名學生每學期所領的補助總金額,不得超過幼兒應繳全學期收費總額,且每學期僅能申請一次為限。
也有民眾問起,中央推行「公立幼兒園免學費」,是否仍可申請花蓮市的補助?市公所對此表示,雖然二至四歲就讀公立幼兒園是免繳學費,但仍有雜費、膳食費等負擔,扣除中央與縣府的補助後,其他額外的學雜費用一樣是可以申請的。
對於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計畫內容,可上市公所官網搜尋社福花市平台,或是在上班時間內撥(03)8322141轉分機141向承辦人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