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邑行善團澄清:絕與侵吞善款案無關

  【本報訊】嘉義「何明德行善團」遭檢舉,挪用上億元捐款作為私用,(17)日檢調搜索、約談,何明德女兒陳美智、女婿蕭豐彥四人依侵占、背信及違反洗錢防制法、公益勸募條例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複訊後,檢察官諭知陳100萬、蕭80萬元交保,另外二人請回。嘉義市嘉邑行善團對此查獲嘉義市某行善團負責人涉嫌侵占善款乙案,理事長徐文志表示,自己上任以來,一切善款收支皆透明公開,對其他人民團體的內部事務並不知情,也不評論。徐文志認為,人生難免起起落落,期盼社會更加祥和,給予每位需要幫助的人向上機會。

未提供說明。

  嘉邑行善團理事長徐文志表示,嘉義市嘉邑行善團於民國87年3月14日完成法院登記,係受嘉義市政府主管機關監督管理之公益團體。長時接受善心人士捐款委託,以辦理造橋、補路、施棺、濟助貧困四大志業為宗旨。所有捐款收據憑證及執行志業之支出,均經理事會之決議、監事會之查核監督及會計師簽證核實,並送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會務公開透明,可昭公信。

  徐文志指出,有關報載,嘉義地檢署查獲某行善團負責人涉嫌侵占善款乙事,與嘉義市嘉邑行善團無涉。期盼各界善心捐款人秉持初衷、給予社會弱勢一個改變人生的機會,也認為每個人都有向善的可能,寬容、友善,才能讓社會變得更好。未提供說明。  嘉義市以行善團為名的團體,除有何明德行善團,另有全國知名度很高的嘉義市嘉邑行善團。其實這兩個團體原本師出同門,最初名稱為「嘉邑行善團」,在1998年2月1日何明德因造橋工作繁重,獨自一人日夜操勞過度致積勞成疾不幸辭世,對於行善團是否納入人民團體法規範,出現不同意見,贊成的一方則以「嘉義市嘉邑行善團」為名向嘉義市政府申請登記為地區性的民間社團法人組織;不贊成的一方,則更名為「何明德行善團」與之區分,兩團體互不相涉。未提供說明。  嘉義市嘉邑行善團另起爐灶後,除造橋及施棺以外,還增加鋪路及急難救助業務,並設有捐款劃撥帳號,依捐款人指定的造橋、施棺或鋪路等名目專款專用,並強調,透過人民團體法規範,將使得運作更合乎公平、公正、公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