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蔡俊賢/嘉義報導】新北市中和一棟公寓發生大火,25間木板隔間套房全面燃燒,釀9死2傷的悲劇,為維護公共安全,嘉義市消防局第一消防大隊第一分隊於(23)日派員至轄區芳春公寓等出租套房,宣導業者自主檢查租賃場所消防安全設備,也要求業者裝設滅火器、出口標示燈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以確保房客在火警初期第一時間能夠及早逃生。
分隊長楊友仁表示,老舊公寓及出租套房多為透天住宅,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未達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一般住宅場所(如一般透天厝)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依據「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住宅應於106年12月31日設置完成。唯目前因無相關罰則,消防人員只能宣導民眾家中自主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而民眾如何選擇一個安全的租賃住所,消防局提供6大妙招保平安:

一、建築物有無使用執照︰違建之安全設施通常都無法達到法令標準,發生火災或擴大延燒的機率自然較高。二、建築物有無兩個以上不同方向的出口(南北向或東西向)、窗戶有無安裝鐵窗、鐵窗是否有活動開口,若窗戶均以鐵窗封死而未留設逃生出口。三、屋內有無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系統。四、門禁的管理是否良好,屋前有無停放凌亂的機車,容易成為縱火的目標。五、瓦斯熱水器有無裝在通風良好之處所,所有的安全問題都不能忽略,尤其常在冬天奪走人命的洗澡問題。六、建築物內的通道是否為巷弄狹小處所影響出入安全︰火災發生時剎那間就濃煙四起,可能會造成逃生上的重大障礙。
消防局表示,近期前往轄內各出租套房、寄宿舍場所加強消防安全檢查,也特別呼籲市民,平時應注意住家用火、用電安全及各項防火、防災措施,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一向是市府消防局宣導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