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農業處籲請農友合理使用除草劑

 【本報訊】嘉義縣政府農業處指出,除草劑的使用雖可大幅降低作物栽培過程中人力需求及生產成本,但近年來有不少不當使用除草劑案例,例如動物因接觸或誤食噴灑除草劑後之雜草而死亡,造成生態平衡受到極大威脅,使用過程中噴霧液滴在空中飛散遠離目標區、使用後因灌溉或降雨導致空氣、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等等。

 農業處表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不定期公告並登載,有關農藥的使用方法及其範圍於農藥資訊服務網(http://pesticide.baphiq.gov.tw),如未依照農藥標示所載或中央主管機關所公告的使用方法及其範圍使用農藥,就會觸法。

 農業處提醒大家,為落實除草劑管理且避免違規使用,請嘉義縣農友務必遵守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3條之規定,按農藥標示記載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使用方法及其範圍施藥,若未依前開辦法規定使用除草劑者,依農藥管理法第53條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