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致高中生摔車受創遊蕩犬落網

      【本報訊】有關彰化市5月25日晚間七時許,發生一高中三年級學生騎腳踏車遭遊蕩犬隻竄出致摔車受創事件,該名學生目前住院療養中,彰化縣長王惠美指示,「務必捉到傷人的狗」,彰化縣動物防疫所昨(29)日派員前往事發地點捕捉肇事犬隻,並在附近放置誘捕籠,感謝彰德國中老師協助誘捕該肇事犬隻,維護當地居民及學童安全,該犬隻後續將送至彰化縣流浪狗中途之家收容。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長董孟治表示,有關流浪狗追咬民眾造成學生受傷一事,肇事的狗已經捉到,在這裡要感謝彰德國中老師協助誘捕,這隻狗今天會送到收容所收容,後續另一隻白狗在27日經訪視當地民眾已經沒再看到,動防所將會持續關注,如果再出現的話會再做捕捉。送到收容所收容的這隻狗,已經有動物保護團體表示要收養。目前沒有人主動表示是這隻狗的飼主,動防所會掃描有無晶片確定是否是有主的。
  董所長指出,有關流浪狗問題,王縣長非常關心,特別指示多增加二名約聘人員人力,現在正徵才當中。流浪狗的問題已經是全國性的問題,希望藉由這次公私合作包括公部門中央主管機關、地方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加上民間團體如動保團體或相關機構,大家一起來捕捉,一起來努力,才能在最短時間內減低流浪狗問題對民眾造成的困擾。
  董所長說,因為流浪狗有地域性,遇到流浪狗時建議不要去干擾牠,即使靠近你時,也不要慌張用跑的,跑的話一定會追你,容易造成受傷案件。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呼籲民眾應妥善管理家中所飼養犬隻,避免其遊蕩在外,造成民眾行車及人身安全之危害,也可避免犬隻遭受傷害,以維護民眾和動物安全。如飼主未將寵物妥善管領,使其疏縱在外,可依違法動物保護法處以新臺幣3,000至1萬5,000元罰鍰;如因犬隻在外遊蕩導致民眾受到傷害,除可依動物保護法將犬隻沒入外,飼主亦將面臨民刑事上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