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關於社頭鄉挑鹽古道水鹿遭獵殺案,涉嫌人已為本縣警局田中分局緝拿到案,後續警方將依動物保護法移送法辦。
彰化縣政府呼籲民眾請勿以身試法,切勿隨意獵殺經濟動物或野生動物,前者觸犯動物保護法,後者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均有刑責問題。本府未來亦將配合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努力規劃如何讓彰化縣成為動物的友善環境。
田中分局於108年3月27日上午11時,據報載在社頭鄉十八彎古道登山步道處,有登山客在步道路段發現有血跡及殘留野生動物毛髮,疑似有水鹿遭到獵殺之情事,造成當地民眾及遊客觀感不佳警方主動介入調查。
案經田中分局朝興派出所派員至社頭鄉「十八彎古道」登山口附近調查探訪,查知一自小貨車駕駛人涉案,警方調查後通知陳姓車主到案說明,帶同至住家查看。陳男坦承當日夜間係帶飼養之獵犬至該山區要獵捕果子狸,否認有獵捕水鹿行為,惟當晚確實在「十八彎古道」處,有發現水鹿受傷倒地,而將其載回住處施以救援,後因水鹿傷勢嚴重而死亡,屍體已在其住家切割丟棄。
田中分局與彰化縣政府農業處共同呼籲民眾切勿隨意獵殺經濟動物或野生動物,前者觸犯動物保護法,後者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均有刑責問題請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