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擴大補助申請

       【本報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下簡稱住警器)為居家防火利器,可於火災發生初期有效發出警報示警,提醒住戶及時應變逃生,堪稱居家防火安全守護神,經統計桃園市住警器示警成功案例迄今累計達43件,對於降低住宅火災之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有莫大功效。 

         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桃園市政府針對弱勢家戶補助設置住警器,於今(108)年加碼擴大編列2500萬元經費,共計採購住警器近10萬顆,補助本市符合消防法第6條第5項之住宅場所(含5層樓以下老舊社區〈如眷村〉及透天厝;依法應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大樓除外)設置住警器,以1戶申請1次、1次補助1顆為限,目前第1批採購數量(700萬元,27千餘顆)已全數配送至各消防分隊。

       符合上述條件之民眾,可透過以下方式申請: 
 1
、親臨(或電洽)住宅所在之轄區消防分隊登記或申請。 
 2
、由當地里辦公處協助造冊後向消防分隊提出申請。 
   

     

        另為普及家戶設置住警器,消防局特製作附回條宣導單,並請教育局協助轉知本市各國中、小學配合於聯絡簿夾頁,由有意願之家長填寫回條後,消防局後續聯繫該家戶執行補助作業。 


         桃園市政府歡迎符合補助資格之市民朋友踴躍申請,相關資訊亦可至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網站「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專區」(http://tyfdsiren.tyfd.gov.tw/tyfdsiren/index.php)查詢相關補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