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生入籍鬆綁~陳博志批賣身份證

  【本報訊】為爭取新南向人才,“國發會”研擬中的“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擬讓高中職僑外生畢業後留台7年、大專僑外生留台5年,可申請永久居留。“總統府資政”陳博志25日出席座談會時表示,這項政策很有問題,不但無法補足台灣產業界所需的人力,還可能造成一些辦不好的學校,“從原本的賣文憑變成賣身分證”。

  陳博志出席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昨舉行“是教育沒有培養出人才,還是企業沒有善用人才”座談會時,做上述表示。

  配合《新經濟移民法》擴大招攬中階技術人才,“行政院”鼓勵高中職開專班,向新南向國家學生招手,更研議跨部會修法,大專僑外生畢業後留台工作5年、高中職僑外生畢業後留台工作7年,可申請永久居留權或入籍。

  陳博志指出,產業界需要的人才,台灣教育界無法提供,才有需要從國外引進。例如台灣缺乏軟體人才或打鐵匠,政府才有必要從國外引進來補足,但這項招收僑外生的政策,完全沒有看到產業需求,最後進來的人不一定是台灣缺的,台灣缺的則不一定會來。

  陳博志說,台灣學校培養出來的人才不為企業所用,他們改而培養僑外生就可以扭轉嗎?這項招收僑外生的政策,可能讓一些辦學不好的學校繼續生存下去,“但從原來的賣文憑改為賣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