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落實動物保護法相關之教育與學習

【本報訊】邇來常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以下簡稱動保法)大部分都是飼主未善盡飼主責任造成,所以苗栗縣極力推廣寵物登記來保護毛小孩,落實動物保護法相關之教育與學習,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

圖像裡可能有一或多人、大家坐著、摩托車和戶外

最常看見飼主疏忽狀況如:遛狗不上牽繩,造成車禍或是咬傷人或狗,再指責駕駛要替小狗討公道,殊不知飼主已違反動保法在先了。

抑或是開門讓狗自己出門大小便,出門之後就沒回來了,這過程小狗誤食毒物、造成車禍、被人打傷,當發生之後再氣急敗壞、傷心欲絕已無濟於事,殊不然飼主本身已違反動保法卻渾然不知,然這是愛毛小孩的行為嗎?

飼養寵物前,應先衡量自己的經濟條件、飼養環境、照護看護時間,是否適合養寵物,常見獨居老人卻飼養10幾隻狗卻無能力照護,放任狗狗到處亂跑,造成追車追人等疏縱情事,毛小孩生病了也沒有能力帶去看醫生,任其病死,最後無能為力之時再將毛小孩棄養,這是愛毛小孩的行為嗎?

縣長徐耀昌提醒大家,現行動保法相關規定,須帶犬貓到動物醫院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若走失了才有機會將寵物尋回,飼主也必須每年定期帶犬貓到動物醫院給獸醫師施打動物狂犬病疫苗,及其它針對高傳染性疾病之疫苗,例如犬瘟熱、犬傳染性肝炎、貓瘟、貓卡里西病等。

最後,提醒飼主們也應為犬貓絕育,絕育可以降低繁殖系統的疾病風險以及行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