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頭屋分駐所新建辦公廳舍落成啟用

  【本報訊】頭屋分駐所早於民國23年間興建,主體為杉木造建築,民國70年重建,為一層樓建築物,所轄頭屋、象山、曲洞、飛鳳、獅潭、北坑等6村,苗栗縣警察局有感於原廳舍老舊狹窄及因應治安任務需求,向中央爭取一般性補助款及縣款經費補助,規劃於107年1月原址重建,經過一年的施工,始完成廳舍的興建,提供頭屋所警察同仁更優質的辦公處所及民眾舒適的洽公環境。

  歷經1年多的施工,新廳舍於108年7月1日上午舉行落成啟用典禮,在祥獅獻瑞、鑼鼓喧天中,由縣長徐耀昌、立法委員徐志榮、警察局長林國清、縣議會多數議員等來賓共同剪綵、揭牌,並在在地頭屋鄉公所鄉長徐鑫榮及各級民代、地方仕紳與當地民眾200多人觀禮下,新穎寬敞、美輪美奐的警所大樓正式啟用,縣長徐耀昌表示非常高興能與大家歡喜剪綵及揭牌,期許頭屋所員警今後能繼續提升服務品質,提供民眾更貼心服務。

  縣警局局長林國清表示,為提升員警更優質辦公環境,斥資新臺幣2,800萬元,設計融合地方性與現代性風格之地上3層樓RC構造建築物,全新落成頭屋分駐所廳舍無論是外觀的圖樣及配色,亦或是內部的便民空間及動線,都能顯示本局重視基層同仁的工作環境與民眾的洽公服務的用心。

  轄區鄉親為慶祝頭屋分駐所新建辨公廳舍落成啟用,以辦喜事的心情來參與落成啟用典禮,苗栗分局分局長賴銘助表示,感謝所有鄉親對頭屋分駐所支持,員警今後將會為地方百姓付出更多的心力來服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