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計程車~春節期間運價收費標準

  【本報訊】因應春節即將到來,本府經與計程車公會協調,今年(108年)農曆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調整方式比照去年農曆春節期間實施標準,加成計費期間從除夕前一天到大年初六,即從107年2月3日(除夕前一天)零時整至同年2月10日(大年初六)24時整,共8天,運價為按錶加收3成,並於108年2月11日零時起恢復本縣原規定收費。如有未依規定收費或拒載等情事,可撥打申訴電話,新竹區監理所:0800-231-035或縣府服務專線: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