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湖口棄置禽流感死雞採就地掩埋處理

 【本報訊】有關新竹縣湖口鄉棄置流感死雞屍體處理,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禽流感動物屍體處理原則,焚燒、掩埋及化製處理皆可採用。該案因棄置點深達兩層樓、近垂直的駁崁,環保機關人員試圖用怪手等機具無法撈取,研判現場地形環境難以清運,在確認該地非水質水源區後,為確保能最即時圍堵並防止可能的疫病擴散採就地掩埋方式處理。

 禽流感病毒為封套病毒,環境中之酸鹼變化、高溫及陽光之紫外線都會加速病毒之不活化及死滅。若無適當的載體傳播,在一般在乾燥塵埃中可存活 2 週,在水中 22℃ 可生存四天,在 4℃ 的環境中最多存活數週。本案在覆土前,已鋪撒生石灰,利用生石灰吸收水氣產生熱能的特性,進行高溫消毒,殺滅病毒。

 新竹縣轄內目前並無禽場發生禽流感疫情,該處之死雞來源疑為外縣市偷倒,本縣警察局亦擴大偵辦中。本案本所之處理原則為-最少之人、車、機具接觸病原,以阻止病毒擴散。因該處地勢險峻,如人工開挖死雞,將增加清運人員接觸病原及更多機具及車輛不必要的汙染及疾病傳播風險,為保本縣養禽業之安康,就地掩埋為本案最為妥適之處理方式。本案已請示環保署及農委會,本所及相關單位將持續進行現場和環境監測,確保本縣禽場及當地民眾之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