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節能家電補助10月9日中止受理

  【本報訊】彰化縣政府配合經濟部「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辦理「彰化縣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計畫」,補助縣轄內之集合住宅、服務業及機關與學校汰換老舊空調、照明設備及建置能源管理系統與住宅汰換老舊空調及電冰箱,獲縣民熱烈參與,因補助經費即將用罄,請購買節能家電並申請補助之縣民於10月9日以前完成購買並送件申請。

  彰化縣政府表示,依經濟部補助款項108年可受理縣民申請設備汰換補助額度為新台幣1億8,136萬6,168元,本計畫自107年6月開辦統計至108年9月17日止,業已受理3萬2,167件,受理核發補助款項為1億6,513萬1,767元,尚餘補助款項新台幣1,623萬4,401元,其中以108年3月起開辦住宅設備汰換尤獲縣民踴躍參與,推估經費將於108年10月中旬用罄,彰化縣政府已於9月23日公告將於10月9日後中止受理補助申請。

  彰化縣政府提醒尚有計畫購買節能家電並申請補助之縣民,購買日期需於107年12月7日起至108年10月9日以前(以發票日期為準),並將該發票與相關文件於108年10月9日以前送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彰化縣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計畫」受理櫃台申請(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1樓);或採郵寄方式於108年10月9日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寄達;或採線上方式於108年10月9日以前線上送件完成;彰化縣政府針對已受理申請案件,將依規定按送件申請優先順序辦理至經費用罄為止;另審查不合規定或內容有欠缺者依規定辦理補正或駁回。

  另經濟部109年針對集合住宅、服務業及機關與學校尚有規劃補助額度可辦理設備汰換,彰化縣政府將於109年積極爭取全額補助款項,倘未及於108年申請設備汰換補助或108年審查合格但未獲補助之集合住宅、服務業及機關與學校申請案件,則移列至109年度辦理至經費用罄為止。

  相關諮詢及申請方式可洽詢彰化縣住商辦省電行動專案管理辦公室(電話:04-7531120顏小姐)或彰化住商辦省電行動網站(http://changhuapmo.org/)或縣府網站(https://www.chcg.gov.tw/ch/00home/home.asp)查詢。